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曝一男子游泳馆内蒸桑拿烫伤致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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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13-4-10 07:03

  【byb.cn】 ( 来源:北京晨报 )子女为了让父亲身体健康,在他59岁的生日当天在小区会所花1500元办了张年卡,没想到老人当天第一次去消费,就在蒸桑拿时因烫伤晕倒,后经抢救无效死亡。事发后,家属将会所的经营管理者北京万科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万科星园物业服务中心告上法庭,索赔近64万元。该案昨日在朝阳法院开庭。

 

  蒸桑拿烫伤致身亡

 

  曲先生一家住在朝阳区万科星园小区。今年1月13日,曲先生在小区会所的游泳馆内蒸桑拿时因烫伤晕倒,送到医院后经抢救无效于16日凌晨死亡。死亡医学证明书显示,死因是由热射病引起的多脏器功能衰竭。

 

  曲先生的家人认为,万科物业作为游泳馆的经营管理者,未尽合理限度范围内的安全保障义务,致使消费者严重烫伤死亡,侵害了曲先生的生命权。同时,曲先生惨遭意外烫伤死亡,给家人造成难以承受的精神创伤和痛苦。为此,要求对方按照70%的比例赔偿,其中包括10万元精神抚慰金。

 

  原告称桑拿属超范围经营

 

  昨天,曲先生的家人没有到庭。原告律师认为,万科物业在会所游泳馆内设的桑拿属于洗浴项目,需有卫生、环保、消防等部门提供的许可才能营业,但其经营范围中不包含桑拿一项,属于超范围经营。此外,该桑拿房存在重大安全隐患,是导致曲先生死亡的根本原因。“桑拿房空间狭小,没有计时器、温度计等必备的设备,桑拿炉和桑拿石暴露较多,而且是让消费者自行加水,又没有防止烫伤的防护措施,周边缺乏注意事项和使用方法提示。”原告律师说,被告提供桑拿服务,应当对那些年龄大的人群或者患有特殊疾病的人群进行提醒和告知,并让专员巡视,及时提醒和救助,但被告未尽到提醒义务。

 

  被告否认有责任

 

  法庭上,万科物业的代理人否认其应当担责。代理人说,会所的经营范围包括游泳,而桑拿房是游泳场馆的配套设施,不属于超范围经营。该桑拿房自2002年会所开业就开始使用,是经专业厂家设计安装,内部装有计时、温控装置和报警器,门口还有醒目的安全提示牌,对蒸桑拿的风险性进行了告知。事发后,工作人员积极施救,及时拨打急救电话,并通知家属。不过,被告方承认桑拿房无固定工作人员照看。

 

  代理人还指出,曲先生曾患有鼻咽癌,他本人应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有所了解,对蒸桑拿可能引起的后果也应该有预见。此外,曲先生的死因与蒸桑拿是否存在必然的因果关系还需明确。“我们曾要求尸检,进一步确定死亡原因,但家属没有同意。”

 

  因被告方对曲先生的死因提出质疑,原告律师向法庭申请医生作为专家证人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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