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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涉医违法犯罪频繁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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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新闻] 作者 :byb.cn 日期:2015-6-26 07:55
    【byb.cn 】(来源:中青报)6月26日是第5个中国医师协会医师节。6月24日上午,最高人民检察院新闻发言人肖玮通报,自2013年12月至2014年12月,全国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法院审理“温岭杀医案”等严重涉医违法犯罪347人。

  20天内媒体报道暴力伤医事件10余起

  “近年来,一些地方相继发生暴力杀医、伤医等违法犯罪行为。据不完全统计,最近20天内,全国范围内发生的、经媒体公开报道的暴力伤医事件已有10余起。”肖玮说。

  2014年4月24日,最高人民检察院会同最高法、公安部、司法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发布《关于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意见》,明确了六类涉医违法犯罪行为的定罪量刑标准。

  “这为打击涉医违法犯罪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武器。”肖玮说,“检察机关加大涉医违法犯罪打击力度,严厉惩治侵害医患人身安全违法犯罪活动,严厉惩治聚众打砸等扰乱医疗机构正常秩序涉嫌犯罪的行为,严厉打击职业‘医闹’故意寻衅滋事、敲诈勒索等犯罪。” 

  最高检侦查监督厅副厅级检察员刘雅清总结,近年来的涉医违法犯罪“频繁多发、后果严重”,主要有五个突出特点:“事件的突发性、影响的公共性、危害的严重性、处置的紧迫性以及隐患的延续性。” 

  刘雅清进一步解释,从近期发生的涉医违法案件看,有4种具体表现形式: 

  一是无端猜疑、蓄意发泄、报复,侮辱、威胁、殴打、伤害杀害医护人员,手段残忍、情节恶劣; 

  二是故意捏造、扩大事态,挑动、教唆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三是在医疗机构组织闹事,违规停尸、私设灵堂、摆放花圈、焚烧纸钱、悬挂横幅、封堵大门、阻塞交通,严重影响公共秩序; 

  四是长期在医院寻衅滋事敲诈勒索、扰乱医疗秩序,造成医患人员生命、财产损失等。 

  面对涉医专业案件,检察官怎样破解? 

  肖玮表示,面对这一现实情况,检察机关建立了“快捕快诉”办案机制,保持对恶性伤医犯罪的高压态势。“建立办理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工作机制,如开设绿色办案通道、指定专人办理、成立专业办案组等,加大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对于重大、疑难、复杂的涉医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取证,确保案件质量和效率。” 

  比如,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检察院针对其辖区内相关医院每年医患纠纷较多的情况,主动与武侯区公安分局、相关医院联合制定《涉医案件处置机制实施办法(试行)》,提高了对涉医违法犯罪的处置力度。 

  不少涉医违法犯罪案件,具有极强的医学专业性。检察机关又如何处置? 

  “检察机关规范法律适用与证据规格,依法严厉打击涉医犯罪。认真审查案件事实及证据,准确适用法律,依法提出准确、适当的量刑建议。”肖玮介绍,如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及时梳理涉医犯罪常见罪名,制定《法律规范索引》和《入罪标准一览表》,便于一线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办案人员依法办案。 

  在最高检今日发布的典型案例中,包括了“温岭连恩青杀医案”的侦办过程。 

  肖玮介绍,在案件移送批捕以及执行逮捕之后,台州市人民检察院派员组成的专案组,提前调阅批捕卷和全部侦查卷宗,“对阅卷时发现的连恩青鼻部医疗是否适当、医院有无过错等未查清事实,向公安机关提出补证意见”。 

  “在审查起诉过程中,专案组既充分听取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意见,作好安抚善后工作,又充分尊重保障连恩青的诉讼权利,如对其提出的数据、宣称‘病历作假’等情况到医院实地调查、听取证人证言、亲自观看机器操作并作录像、随机调看其他病人的影像片,以印证证言,进一步查清真相。” 

  出庭前,专案组认真准备出庭预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指派专人审阅、修改“三纲一书”,提出由鉴定人出庭,以对司法精神病鉴定意见作出说明。 

  “鉴定人当庭阐明了持久性妄想障碍和疑病症之间的根本区别,指出连恩青的疑病症与其在温岭市人民医院的就医没有直接因果关系。公诉人依据事实和法律提出依法严惩凶手意见,并被法院采纳。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连恩青于2015年5月25日被执行死刑。”肖玮说。 

  “职业医闹、患者家属纠纷形成的医闹要区别对待” 

  “职业医闹、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而形成的医闹事件,有所不同。检察机关充分注意到了这个问题。”最高检公诉厅副厅级检察员张凤艳说,“各地检察机关依法办案,根据案件事实区别对待。” 

  她表示,对于职业医闹,要依法严惩。而对于患者家属因与医院纠纷激化形成的医闹事件,检察机关充分发挥检察职能,“特别是对于能够适用当事人和解诉讼程序的公诉案件,促进双方和解,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办案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在预防涉医犯罪方面,检察机关能做什么? 

  “涉医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是国家治安防控体系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刘雅清说,检察机关在充分履行批捕、起诉职能的同时,注意研究发现发案单位在医疗秩序保障、监管措施等方面存在缺陷和漏洞,及时对该单位或其主管部门提出书面检察建议,督促落实整改。 

  她举了一个例子:“上海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在某医院大肆租借医保卡,大量冒领贩卖药品牟取暴利,不仅造成国家医保资金流失,还使该医院秩序混乱,医患纠纷频发。办案人员及时梳理情况并认真制发了检察建议书,同时会同上海市医保监督部门开展联合执法、综合治理,督促该医院建立和完善了防范机制。” 

  如何预防涉医违法事件发生?刘雅清提出四方面建议:一是要充分认识依法惩处涉医违法犯罪,维护正常医疗秩序的重要性,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二是要加大法治宣传力度,倡导社会公众正确处理医患矛盾,一切矛盾纠纷都应当在法律的框架内解决;三是应建立相关信息动态反馈研判机制,及时掌握、化解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四是司法机关在办理涉医刑事案件时,“要充分注意该类案件的特殊性和敏感性,依法、妥善办理,树立司法公信力,最大程度地实现执法办案良好社会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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