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兴国:餐饮企业全面禁用亚硝酸盐!
【byb.cn】(摘自:搜狐博客) 6月12日卫生部发布2012年第10号公告,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禁止餐饮服务单位采购、贮存、使用食品添加剂亚硝酸盐。这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决定,将有效遏制最常见的集体食物中毒——亚硝酸盐中毒!
亚硝酸盐是一种很常用的食品添加剂,它广泛应用于各种肉制品中,具有发色和防腐作用。餐饮业禁用亚硝酸盐后,食品加工厂仍然是允许使用的。为什么只禁止餐饮企业使用亚硝酸盐呢?
亚硝酸盐其实广泛存在于各种食品当中,甚至有些天然食物,如蔬菜、腌制食品、剩菜、肉类菜肴、饮水亦含有一定量的亚硝酸盐。只要亚硝酸盐浓度控制在一定范围内,它就不会危害健康。所以它作为一种食品添加剂使用也是可以的。但是,餐饮店、摊点、食堂、快餐店使用亚硝酸盐却非常危险。因为厨师们不会控制其剂量,都是凭经验随意添加。甚至很多厨师根本不知道所加何物,“硝”、“嫩肉粉”、“某某精”都可能含有亚硝酸盐。毫不奇怪,厨师们稀里糊涂使用(教科书上称之为“误用”)亚硝酸盐的结果是造成大量的食物中毒事件。卫生部发布的统计数字表明,亚硝酸盐造成的食物中毒人数已经超过细菌性食物中毒,成为第一“人祸”。
一次摄入0.3~0.5克的亚硝酸盐即可引起中毒甚至死亡。亚硝酸盐中毒发病急速,潜伏期一般为20分钟到3小时,轻者表现为头晕乏力、胸闷、恶心、呕吐等,重者眼结膜、面部及全身皮肤发紫,甚至出现昏迷、大小便失禁,严重时可因呼吸衰竭而死亡。除急性食物中毒外,亚硝酸盐还是致癌物亚硝胺的前体,即它在体内可以转化为致癌物亚硝胺。长期摄入亚硝酸盐的致癌隐患一直备受关注。
实际上,不但亚硝酸盐,还有很多食品添加剂,如防腐剂、色素、各种香精、食用胶等也在餐饮业广泛应用,它们的用量基本也是没谱的,“控制在国家标准允许的范围内”只是一纸空谈。庆幸的是,这些添加剂较少有急性毒性,一般不会造成食物中毒,不会像亚硝酸盐那样时不时夺人性命。但它们的慢性毒性或有害作用仍然值得关注。今天禁用亚硝酸盐,只是迈出了第一步。还有更多的事情需要逐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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