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别有病》网站

bybcn
别有病首页>>网评>> 事件>> 称每月15日为食品安全接待日

称每月15日为食品安全接待日

byb.cn
[事件] 作者 :BYB.cn 日期:2009-4-20 10:38

  【本报讯】(记者 刘双 通讯员 贾呈祥)记者昨日从深圳市质监局获悉,为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完善“事前、事中、事后”食品生产安全监管体系,该局将每月15日确定为全市质监系统食品安全接待日,市局和六个区分局同时开展“接待日”活动。

  据了解,本月15日,市质监局进驻我市大型零售商店山姆会员店,正式启动了每月一天的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许多市民纷纷来到咨询点,领取《食品安全便民手册》、《食品安全法》读本等宣传资料。工作人员热情接待了来访市民,认真听取意见、建议,耐心解答市民反映的食品安全问题。

  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以“食品安全,我们共同的责任”为主题的食品安全接待日活动,是市质监局落实“质量和安全年”和“服务年”的重要举措之一,该局已将“接待日”活动作为收集食品生产安全信息的重要渠道,强化事前预防,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风险预警,及时发现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


  【转载】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