妇女药房吃药后晕倒急救按断肋骨被诉
【byb.cn 】(来源:澎湃新闻)一次买药的经历,让齐女士在鬼门关里走了一遭,身体还造成了损伤;一波三折的卖药过程,孙先生是懊恼不已,并摊上了官司。
就这样,两位素不相识的人,最终竟成了原告与被告。
孙先生:“救人摊上事,委屈不后悔”
10月15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来到了辽宁沈阳市康平县,在迎春路“康城壹品”居民小区北门口找到了事发的“燊医堂大药房”,当事人之一孙先生接待了记者。
刚一见面,孙先生说:“这件事发生在今年9月7日,10月下旬接到了法院的‘民事起诉状’,当时我真蒙了,本来是救人一命,不领情道谢,可怎么也没想到却找来了麻烦,让人家告上了法院,这做好事咋还错了呢?”
孙先生说,其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小区一居民来药房买药,突然出现猝死的症状,他赶紧采取急救措施,人是救过来了,可却出现肋骨骨折等问题,人家要他负责并赔偿。
孙先生说,他是一位医生,有“乡村医师证”和“行医执照”,出事那天在父亲所开药房里临时替个班。买药老人突发状况进行急救,完全是出于一位医生的责任和本能,别的什么也没想,否则也不会这么做了,只要人救过来了,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后悔。
孙先生让记者看了那份“民事起诉状”,起诉时间是10月20日。
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有如下表述:齐女士因眩晕,于9月7日8时左右到被告家药店买一种治眩晕的药,但没有这种药,被告说:“我给你一片药,这药老好使了。”齐女士吃了药就感觉眼前发黑,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待清醒后,发现孙正在按压其胸部,因说不出话,用手势示意别按了,但被告没有停止,齐女士疼得都不行了。
“事实与理由”中表述:齐女士送康平县医院后,诊断为:1、多侧多发肋骨骨折(12根肋骨骨折);2、低钾血症;3、右肺挫伤。
“事实与理由”中还表述:“因被告给药错在先,又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我受伤”,并造成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孙先生:“监控视频可以证明当天的事”
在药房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孙先生打开监控视频,向记者讲述了药房里24分钟时间发生的情况。
8:02:00,孙先生一人坐在药房的吧台里。
8:02:57,齐女士的身影出现在药房的窗外。
8:03:01,齐女士走进药房,走向吧台。孙先生站了起来,两人一起走进药房的里间找药(此房间也有监控,但该段监控视频无法打开)。
孙先生说,齐女士说血压高、胸闷、胸疼,想买点药吃。她让孙先生先给量一量血压,还说自己有脑血栓病史……
8:05:11,两人柜台里外站着,孙先生手里拿着什么。
孙先生说,这是在给齐女士量血压,当时高压200,低压120。其间准备给她一片硝酸甘油吃,以缓解病情,齐女士表示,不用吃。
8:15:45,齐女士身子歪了歪,靠向吧台一侧。孙先生站起来出去,看了看齐女士,齐女士又坐直了,孙先生走到柜台里,拿出血压计,再为齐女士量血压。
8:16:36,量血压的过程中,齐女士似乎出现异常。
孙先生说,血压还没量完,齐女士突然呼吸困难,脉搏也弱了,他开始按齐女士的人中穴。
8:17:30,孙先生在按人中,齐女士靠在椅子上。
8:17:32,齐女士身体突然倒向吧台一侧,身体发直,孙先生立即对其胸部进行按压。
孙先生说,此时,齐女士已处于猝死状态了,无呼吸无心跳,他开始为其做心肺复苏。
8:18:08,齐女士的身体向下滑,孙先生顺势把她放到了地上,继续进行胸部按压。
8:18:46,齐女士腿动了,孙先生在继续做心肺复苏。
8:30:07,120赶到现场,将齐女士抬上担架走了。
采访中,孙先生一再说:“我这是救人一命,不感谢也就罢了,我也不需要感谢,但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咋还会让我对此事负责呢?”
齐女士:“吃了他给的药就失去意识”
中午时分,记者离开了“燊医堂大药房”,并在采访车上与齐女士的儿子薛先生取得了联系。随后,记者来到了住在“康城壹品”的齐女士家。
走进齐家,齐女士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说记者是采访她受伤的事,显得十分激动,对孙先生的“急救”非常不满。齐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的伤情还在恢复中,为此遭了不少罪,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齐女士回忆,9月7日那天,因头天晚上没睡好觉,感觉不适,准备到门口的药房买点药。走进药房看没人,便喊了两声“有人吗?”这时,孙先生从吧台里伸出头问:“干什么啊?”齐女士:“买点枸杞丸(音)。”孙先生说:“没有,那药也不治你的病啊,你这是脑供血不足。”孙先生在柜子上下翻了翻。又对齐女士说:“我给你一片药,吃了就好。”说着,孙先生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倒出一片给齐女士吃了。
齐女士说,吃完药后就眼前发黑,嘴里还叨念着“坏了、坏了”,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齐女士说,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等她醒来就在地上了,喘气很费劲,胸也很疼。此时,孙先生还在按压她的胸部,她用手示意,自己上不来气别按了,但孙先生还在按。她又让孙先生打120,并给家人打个电话。
这时,齐女士的儿子薛先生把话接了过来说,他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母亲在药房买药时突发心梗,让他赶紧过来。
薛先生说,母亲心脏根本没问题,怎么会心梗呢?当他和一位同事来到药房时,看到母亲正坐在地上,满脸是汗。稍后,120赶到了,急救医生问,给她吃什么药没?孙先生回答,吃了一片硝酸甘油。接着,120拉着齐女士来到了医院。经检查,齐女士除肋骨骨折外,没有别的问题,便由入院的内科转入了骨科。
薛先生说,当天下午,他来到药房简单地看了一下监控。8日上午给孙先生打电话,双方沟通未果。9日孙先生仍没出现,他便又来到药房并报警。出警民警听完情况介绍,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于是,在齐女士出院后,一纸诉状将孙先生告上法院。
本来只是简单的买卖关系,却因突发意外,齐女士失去意识,孙先生实施心肺复苏,人是救过来了,但造成了12根肋骨骨折等损伤。
8时19分29秒,孙先生正对齐女士进行急救。视频截图8时19分29秒,孙先生正对齐女士进行急救。视频截图
就这样,两位素不相识的人,最终竟成了原告与被告。
孙先生:“救人摊上事,委屈不后悔”
10月15日,辽沈晚报、聊沈客户端记者来到了辽宁沈阳市康平县,在迎春路“康城壹品”居民小区北门口找到了事发的“燊医堂大药房”,当事人之一孙先生接待了记者。
刚一见面,孙先生说:“这件事发生在今年9月7日,10月下旬接到了法院的‘民事起诉状’,当时我真蒙了,本来是救人一命,不领情道谢,可怎么也没想到却找来了麻烦,让人家告上了法院,这做好事咋还错了呢?”
孙先生说,其实这是一件非常简单的事,小区一居民来药房买药,突然出现猝死的症状,他赶紧采取急救措施,人是救过来了,可却出现肋骨骨折等问题,人家要他负责并赔偿。
孙先生说,他是一位医生,有“乡村医师证”和“行医执照”,出事那天在父亲所开药房里临时替个班。买药老人突发状况进行急救,完全是出于一位医生的责任和本能,别的什么也没想,否则也不会这么做了,只要人救过来了,对自己所做的一切都不后悔。
孙先生让记者看了那份“民事起诉状”,起诉时间是10月20日。
起诉状中“事实与理由”部分有如下表述:齐女士因眩晕,于9月7日8时左右到被告家药店买一种治眩晕的药,但没有这种药,被告说:“我给你一片药,这药老好使了。”齐女士吃了药就感觉眼前发黑,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待清醒后,发现孙正在按压其胸部,因说不出话,用手势示意别按了,但被告没有停止,齐女士疼得都不行了。
“事实与理由”中表述:齐女士送康平县医院后,诊断为:1、多侧多发肋骨骨折(12根肋骨骨折);2、低钾血症;3、右肺挫伤。
“事实与理由”中还表述:“因被告给药错在先,又在抢救过程中造成我受伤”,并造成经济损失,请求法院依法“判令被告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孙先生:“监控视频可以证明当天的事”
在药房二楼的一间办公室,孙先生打开监控视频,向记者讲述了药房里24分钟时间发生的情况。
8:02:00,孙先生一人坐在药房的吧台里。
8:02:57,齐女士的身影出现在药房的窗外。
8:03:01,齐女士走进药房,走向吧台。孙先生站了起来,两人一起走进药房的里间找药(此房间也有监控,但该段监控视频无法打开)。
孙先生说,齐女士说血压高、胸闷、胸疼,想买点药吃。她让孙先生先给量一量血压,还说自己有脑血栓病史……
8:05:11,两人柜台里外站着,孙先生手里拿着什么。
孙先生说,这是在给齐女士量血压,当时高压200,低压120。其间准备给她一片硝酸甘油吃,以缓解病情,齐女士表示,不用吃。
8:15:45,齐女士身子歪了歪,靠向吧台一侧。孙先生站起来出去,看了看齐女士,齐女士又坐直了,孙先生走到柜台里,拿出血压计,再为齐女士量血压。
8:16:36,量血压的过程中,齐女士似乎出现异常。
孙先生说,血压还没量完,齐女士突然呼吸困难,脉搏也弱了,他开始按齐女士的人中穴。
8:17:30,孙先生在按人中,齐女士靠在椅子上。
8:17:32,齐女士身体突然倒向吧台一侧,身体发直,孙先生立即对其胸部进行按压。
孙先生说,此时,齐女士已处于猝死状态了,无呼吸无心跳,他开始为其做心肺复苏。
8:18:08,齐女士的身体向下滑,孙先生顺势把她放到了地上,继续进行胸部按压。
8:18:46,齐女士腿动了,孙先生在继续做心肺复苏。
8:30:07,120赶到现场,将齐女士抬上担架走了。
采访中,孙先生一再说:“我这是救人一命,不感谢也就罢了,我也不需要感谢,但让我怎么也想不明白的是,咋还会让我对此事负责呢?”
齐女士:“吃了他给的药就失去意识”
中午时分,记者离开了“燊医堂大药房”,并在采访车上与齐女士的儿子薛先生取得了联系。随后,记者来到了住在“康城壹品”的齐女士家。
走进齐家,齐女士正坐在客厅的沙发上。听说记者是采访她受伤的事,显得十分激动,对孙先生的“急救”非常不满。齐女士告诉记者,目前她的伤情还在恢复中,为此遭了不少罪,现在想起来还记忆犹新。
齐女士回忆,9月7日那天,因头天晚上没睡好觉,感觉不适,准备到门口的药房买点药。走进药房看没人,便喊了两声“有人吗?”这时,孙先生从吧台里伸出头问:“干什么啊?”齐女士:“买点枸杞丸(音)。”孙先生说:“没有,那药也不治你的病啊,你这是脑供血不足。”孙先生在柜子上下翻了翻。又对齐女士说:“我给你一片药,吃了就好。”说着,孙先生从兜里掏出一个小瓶,倒出一片给齐女士吃了。
齐女士说,吃完药后就眼前发黑,嘴里还叨念着“坏了、坏了”,坐在椅子上就什么也不知道了。
齐女士说,过了多长时间也不知道,等她醒来就在地上了,喘气很费劲,胸也很疼。此时,孙先生还在按压她的胸部,她用手示意,自己上不来气别按了,但孙先生还在按。她又让孙先生打120,并给家人打个电话。
这时,齐女士的儿子薛先生把话接了过来说,他接到一个电话,说他母亲在药房买药时突发心梗,让他赶紧过来。
薛先生说,母亲心脏根本没问题,怎么会心梗呢?当他和一位同事来到药房时,看到母亲正坐在地上,满脸是汗。稍后,120赶到了,急救医生问,给她吃什么药没?孙先生回答,吃了一片硝酸甘油。接着,120拉着齐女士来到了医院。经检查,齐女士除肋骨骨折外,没有别的问题,便由入院的内科转入了骨科。
薛先生说,当天下午,他来到药房简单地看了一下监控。8日上午给孙先生打电话,双方沟通未果。9日孙先生仍没出现,他便又来到药房并报警。出警民警听完情况介绍,建议双方走司法程序。于是,在齐女士出院后,一纸诉状将孙先生告上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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